申请专利的价值影响因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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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的价值影响因素有哪些?

作者:邢台福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5-31 08:14:19

申请专利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发明创造知识产权的一项法律制度,近年来我国的专利申请数量是年年升高,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加入了申请专利的大军中,申请专利并获得专利权后,既可以保护自己的发明成果,防止科研成果流失,获取垄断利润来弥补研发投入,同时也有利于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下面跟随邢台商标注册来了解下申请专利的价值影响因素有哪些呢?

一、法律因素

1、专利所处的状态,处于申请阶段或者已经取得专利证书,已经取得专利证书的稳定性较高,价值相对较大

2、专利类型,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外观专利,同一类型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3.权利要求的完整性,权利要求范围越广,受法律保护的程度越大,价值也就越高

4.剩余法定期限,也称经济寿命,经济寿命越长代表该专利产品获得垄断市场的收益时间越长,价值也就越高

二、技术因素

1.技术的先进程度,是否能够在一定时间内建立较高的技术壁垒,使得其他企业或者个人难以进行分析,试验,模拟。垄断程度越高代表该专利产品获得的超额收益越高,估值也就越高。

三、产业因素

1、产业化的难易程度:对于尚未投产的产品来说,实施产业化的条件是否苛刻,能否在较短时间内进行产业化获得经济效益,产业化越容易,价值也就越高

2、产业化规模程度

3、国家政策适应性:该专利是否符合国家对于产业发展的方向,是否能获得政府及地方的支持,这关系到专利能否快速形成产业,越是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价值也就越高

4、技术应用范围(市场容量):技术范围应用越广,市场份额越大,价值也就越高

5、市场需求:该专利产品被市场接受的程度,市场越需要的产品,技术体现的价值越高。

谎称能保证成功注册、加急、优先办理商标注册。工商部门提示:商标注册要经过商标局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初步审定公告、核准注册公告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商标代理组织的上述承诺系无效承诺。熟人好办事是人们的习惯思维,某些商标代理机构就利用这一点,会经常告知或暗示申请人,代理机构与商标局有关系。

据悉,商标局有5个审查处,每个审查处有对应的审查类别,每一份商标注册申请,都是按照审查进程随机分配的,商标注册申请自受理后,起码需要10个月以上时间才会被送到审查员手中,每个商标的审查都要经过各审查处的多个工作环节的审查和复核。而且,商标局还要对审查员不定期调整变动,最终某一个商标被分给哪个审查员进行审查,事先是根本无法确定的。所以,所谓拿商标局有关系来说事,保证成功之类的承诺,完全是忽悠人的,是彻头彻尾的谎话。

据了解,最近有两种新的诈骗伎俩。一种是假冒国家机关威胁企业注册商标;另一种是所谓打配合,就是几个人相互给一个客户打电话,有冒充国家机关的,有冒充企业所在地的代理公司或调查公司的。据悉,这种打配合,目前已经成为某些不法商标代理公司开拓业务的手段。工商部门强调,所谓地方工商局的注册中心、直属机构云云,都是骗人的鬼话,工商部门绝对不可能介入企业申请注册商标领域,更不可能招揽商标代理业务。

拿加急注册来说,按规定注册一件商标,从查询-申请-核准-公告-发证,一般需14个月左右,有异常情况的时间会更长。因此,部分代理机构低于10个月拿到商标注册证书的宣传是不现实的。申请人可要求将低于10个月拿到商标注册证书的承诺写进代理合同,并制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如代理机构不能签署这样的合同,仅停留于口头,则基本都是虚假承诺。

尽管商标局一直在努力解决待审商标积压的问题,商标注册周期有望缩短,但这周期缩短并不是商标代理机构所能够承诺的,即使作出承诺,要么是骗人,要么是属于无效承诺。对于这点,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时,一定要考虑清楚,切勿上当受骗。业内人士认为,商标代理是一个行业,知识产权行业包括商标代理、专利代理和版权登记三个子行业,目前做的最乱的主要是商标代理行业,其实商标代理行业的诈骗手段并非高明,只不过是通过歪曲法律规定,或利用民众缺乏商标法的和申请流程的知识等,来达到诈骗客户的目的。

有识之士认为,中国商标申请量的急速增长,其实算不得知识产权或商标意识的觉醒,而是这些代理公司追求不当利益所驱使下的产物,其结果会造成商标资源的巨大浪费。有识之士呼吁,国家应尽快完善商标代理行业法律法规,严格商标代理行业准入和职业资格准入,不要让神圣的知识产权沦为某些不法代理机构和代理人渔利的工具。

专利复审,对每一个专利发明人来讲,可能都碰到过,下面就跟大家一起聊聊专利复审有哪些应该注意的地方。

(1)复审请求书未使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定的表格;

(2)复审请求书中,请求人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申请时或者合法变更后的内容不一致;

(3)请求人申请专利时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但复审请求书中没有填写专利代理机构名称、代码以及代理人,或者填写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代码以及代理人与专利申请时或者经合法变更后的内容不一致;

(4)请求人在复审程序委托了专利代理机构,但未提交委托书或者委托书未写明委托权限;

(5)请求人与多个专利代理机构同时存在委托关系,但未以书面方式指定其中一个专利代理机构作为收件人;

(6)复审请求书附件清单与提交的附件不一致; 

(7)复审请求书没有请求人的签章(包括不是全部请求人的签章),或者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但没有专利代理机构的签章。

商标转让相较于来说,是一个能够快速获得商标的方法,也因此有很多企业为了以后的发展会大批量转让商标,获得更多的商标。那么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有没有什么限制呢?相关法律对于商标转让有什么具体的规定和限制?

1、商标的转让人必须是实际所有人,在这一点上有很多受到欺骗的案例,有一些转让人自称是商标的所有人,但其实可能是虚假的,那么使用这种不正当的手段进行转让,必然是没有什么法律效应的。也有许多人自称是商标所有人的代理人,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进行仔细的审核,看他是否有能力代表,以免受到欺骗。

2、在法律层面上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该商标的所有人其实是两个,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想要进行商标转让,这种操作的话,那么必须要两个人同时同意,并且附上身份证复印件等等,如果你发现你想要的商标是两个人的,但是你又只获得了一个人的同意,这种情况下可能是对方私自同意,这种转让是无效的,警方遭受欺骗。

3、商标法规定,如果有相似商标或者与商标相同的其他商标,必须一起转让给对方,这首先是由法律上的规定,其次,这也符合正常的逻辑,比如说如果我给了你一个商标,但是我又留了一个相似商标,如果日后我们的产品在市场上相遇,就会产生一些纠纷问题,所以说为了规避这些问题,就有规定说必须一同转让。如果商标局在审核的过程之中,发现还有剩余的相似商标,那么就不会被批准,这一点需要格外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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