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商标注册续展申请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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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商标注册续展申请怎么办理?

作者:邢台福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4-11 08:41:41

商标行业发展迅速,但是有很多人和企业注册的商标到期了不知道该怎么办理商标延期续展了,下面由商标注册公司小编为您解答一下邢台商标注册续展申请该怎么办理吧?邢台商标注册续展申请怎么办理?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邢台商标注册续展申请的办理有二种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商标续展申请书件格式:《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商标注册续展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 

一、商标续展申请办理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 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 注册证复印件;   

5》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或代理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二、商标续展申请办理具体说明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在姓名后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2》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   

3》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称提出申请。         

随着知识经济的全面到来,企业的竞争环境也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知识产权的作用日益凸显,也许很多人对知识产权贯标是什么都不太理解,下面带您来进行了解下:

什么是知识产权贯标呢?知识产权贯标就是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可以指导企业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一般常说的企业贯标,就是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的创建工作,是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对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需求。

什么样的企业才是适合做知识产权贯标的?(1)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2)运行并持续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3)寻求外部组织对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评价。是否没有专利的企业,就不必做贯标了?其实不是的,专利只是知识产权的一部分构成,没有专利还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如企业的注册商标、软件著作权)。而且现在没有专利的,不代表以后不会申请专利,所以知识产权的管理还是有必要早点开始准备的。

知识产权贯标审核的注意事项

1、审核时一般会分为两个办公室同时进行,每个办公室给审核老师配备一个陪审人员,负责传达信息等;

2、各个部门所对应的程序文件、各个部门的职责、各个部门处理工作的流程、企业的知识产权方针、年度知识产权目标、企业目前的知识产权状况、知识产权管理手册、企业的组织架构、企业的人数等都要准确(根据文档的内容)的回答出;

3、首次会议之后一般是管理者代表带领审核老师参观一下企业,介绍一下企业的基本情况,各个部门的办公地址,我们企业取得的其他证书如CMMI3或CMMI5等通过间接的渠道告诉审核老师,让审核老师对企业有一个很好的额印象;

4、企业的人员包括管理层人员都要让审核老师感受到企业很重视这次贯标活动,即使我们有做的不好的地方,如记录文件整理的不好,但态度一定要好,让审核老师觉得受到了重视;

《商标法》第2条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争议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所以出现商标争议以后,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商标评审规则》第2条规定:“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下列商标案件:

(一)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

(二)不服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

(三)对已经注册的商标,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请求裁定撤销的案件;

(四)不服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作出撤销或者维持注册商标的决定,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

《商标法》第32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法院起诉。”

通过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得出,是不是通用名称最终要由人去判断,在评判时会带有一定的主观色彩,实践中也可能会产生分歧。对于这个分歧,商标法安排了解决的途径,即如果商标审查员认为是通用名称,驳回申请,申请人还可以找商标评审委员会去争取。如果其对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仍然不认可的,还可以去法院起诉。总之,申请人有三种方法可以取得商标注册的机会。

1、注册方式的选择:一种是自己到国家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事宜。另一种方式是委托一家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组织来向您提供商标代理服务。这样,会节省您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当然,对方会收取相应的代理费。

2、商标在先注册权利的查询工作: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再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此项工作可以大大减少商标注册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把握性。所以,注册商标之前,找一家专业的商标查询公司或一家具备完善的商标查询条件的商标代理组织是十分重要的。

3、申请商标资料的准备:(1)权利人资格证明(2)商标图样(3)准备相应的注册费用:注册的商标规费,如您是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需再交纳商标代理费二、申请注册按商品与服务分类提出申请:目前,我国商标法执行的是商品国际分类,它把一万余种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分为45个类,其中,商品34个类,服务项目11个类。申请商标注册时,应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

4、商标审查商标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

5、初审公告商标的审定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刊登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没有人提出异议的,该商标予以注册,同时刊登注册公告。

6、注册公告由商标注册申请人提出申请,经商标局审查后予以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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